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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请成都天府新区公租房需要什么材料?

03-30     浏览量:56

单位组织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需要满足相关规定规定,向用工单位提出申请。

本地户籍申请成都天府新区公租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成都天府新区公租房

用工单位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职工及职工家庭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由用工单位统一向用工单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村)提出正式申请。

用工单位提交申请时,除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外,还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单位承租)》、职工授权委托书、法人委托书。申请家庭(个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应授权相关部门调查其家庭(个人)财产及经济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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