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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调整

01-01     浏览量:134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

已备案的市场性租赁住房

租住住房位于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3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郊区新城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88万元。

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该套住房每年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4.32万元。

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

提取金额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其他事项

职工既可按月、也可按季办理租房提取业务。

该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规定与该政策不一致的,按该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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