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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汇总(已备案+未备案+公租房)

01-01     浏览量:97

提取限额

1、已备案租房提取

租住住房位于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8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16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36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3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郊区新城的,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2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44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月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88万元。

一套住房有多人承租的,该套住房每年累计租赁提取总额不超过4.32万元。

提取金额计算:按照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扣除已提取的租赁备案时间),申请时已租赁备案时间,从备案有效开始时间(备案有效开始时间以租赁备案凭证发证时间为准)当月起算;已申请过的时间即使未足额提取,也不再重复计算。

区域划分规定:

中心城区包括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

城市新区包括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

郊区新城包括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

2、未备案租房提取

职工每月提取金额不超过1000元、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2.4万元。

3、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已备案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按实际租金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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