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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成都东部新区灵仙幼儿园教师招聘公告

01-24     浏览量:15

一、招聘原则和条件

(一)招聘原则

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开展招聘工作。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条件的各类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条件

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 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任职资格条件。

岗位条件

专任教师

1.专科及本科以上学历,普通话二级甲等,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具有幼儿园工作经验,年龄35周岁以内,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有扎实的学前教育理论知识,一定的教学基本功。

3.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记录。

4.身心健康,具有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院、校处分的(仅限应届毕业生);

2.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 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7.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成都东部新区相关规定、标准及幼儿园规定执行;与在编教师享受同等工会福利。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成都东部新区灵仙幼儿园微信公众号

2.报名时间及简历投递

报名时间:2024日1月22日----2024年2月15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简历等应聘资料(简历含应聘基本情况、工作经历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面试时提供原件),应聘资料可发至邮箱(lxxzxyey12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3.资格初审与复审

初审:幼儿园对应聘资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者将电话通知到灵仙幼儿园进行复审。

复审:对应聘者相关资料原件进行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参与面试。

4.面试

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1)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2)相应岗位职业资格证书(如: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证、高级营养师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简历(纸质版)。

(4)能反映本人能力和水平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其他证书、获奖荣誉称号等)。

面试方式:专任教师自我介绍、现场说课、才艺展示。

5.体检

同时应聘人员须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6.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失信惩戒等。考察时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交或逾期提交视为放弃。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环节。

7.公示

由幼儿园组织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8.订立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幼儿园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相关事项

1.应聘人员电话务必保持畅通,因未接电话或信号不畅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填报信息、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本招聘公告由成都东部新区灵仙幼儿园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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