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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医药港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规则

01-11     浏览量:37

彭州市医药港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选房规则

(一)选房人按照《成都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选房公告》公示的选房顺序和开始选房时间依次选房。具体登记对象清单及排序,详见附件《成都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登记对象清单》。

(二)选房人按照选房公告公示的选房时间及顺序进入“天府市民云”APP进行选房。前一位比后一位有2分钟的先选优势。请每位选房人尽量在2分钟内完成房源选定,否则每间隔2分钟会依次释放一位选房人进入选房页面进行同时选房。选房人在进入选房页面后,在未确认选房前,均可在APP内进行选房,直至 本批次房源选房结束。选房人确认选房后,不可进行更改再选。若选房人放弃已选定的房源,将失去本批次配租的选房资格,无 法再次选择房源。选房人放弃的房源将由锁定状态变更为可选状态,供其他选房人选择。

(三)若选房人未在选房公告公示的选房截止时间内完成选 房,视为放弃本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天府租赁码”继续有效,无需重新申请。

附件:成都国际医药港C区11号楼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第一批次登记对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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