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详情

成都天府新区公租房怎么配租?

07-28     浏览量:61

成都天府新区公租房怎么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实行“动态申请、集中配租” ,对取得《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的申请对象进行集中抽签或摇号配租。

公共租赁住房按以下程序进行实物配租:

(一)制定配租方案。住房保障部门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数量、待配租房源等实际情况,制定公共租赁配租方案,配租方案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配租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二)发布配租公告。国土房管局应在住房保障信息网等公开媒体上发布集中配租公告,配租公告包括配租时间、地点、房源,配租对象范围,配租流程等内容。

(三)组织集中配租。住房保障部门根据配租公告,组织轮候对象在规定时间、地点根据抽签或摇号顺序依次轮候选房。主申请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到场选房;主申请人不能到场的,须出具本人委托书,由受托人持委托书、主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为选房;选房结束后,住房保障部门对选定房屋的轮候对象出具《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

未按规定到场选房的,视作放弃选房资格,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四)签订租赁合同。取得《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公共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的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签订《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申请人在 签订租赁合同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成都天府新区直管区公共 租赁住房配租通知单》。

统一签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合同租期为3年,租期内不对该房屋的市场租金重新评估。

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配租资格,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政策来源:天府新区管委会http://cdtf.gov.cn/cdtfxq/c130520/2021-05/14/content_b588beb4393143edae5ec37ac6259149.shtml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