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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更换居住地需要重新进行居住登记吗?

04-07     浏览量:88

变更居住地后,需向居住地辖区派出所或关注“成都公安微户政”申报居住登记,申报成功后,如果满足居住证办理条件,即可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前往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居住证:

(一)、合法稳定住所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2张);

3、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合法稳定就业条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本人近期相片(白底1寸2张);

3、近6个月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清单(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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