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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区卫生健康局事业单位招聘条件

09-06     浏览量:97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招聘符合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详见附件)的社会在职工作者、社会未就业人员。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高校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含省级)或所在高校对其所学专业的认定证明。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核对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含省级)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4.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书面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27日);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附件:成都市金牛区2022年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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