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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编外人员招聘

01-11     浏览量:71

一、招聘岗位

编外人员4名,其中:专业技术岗1名,普通辅助岗3名。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已取得岗位要求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其中:技术类岗位需同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

三、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35周岁以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3.愿意履行相关义务;

4.身体健康,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曾从事执法辅助工作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新都区财政局部门子站上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2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并在规定时限内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需要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证书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cdsxdqczj708@163.com,压缩包以“应聘人员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且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报名时应聘人员个人应认真详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我局。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按照岗位需求名额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考试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参加笔试和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等级证书及资格证书。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成绩排名,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人员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实施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确认拟聘人选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结束后,如无异议,将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并按照新都区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相应薪资待遇。

五、纪律要求

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均通过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部门子站统一发布。若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错过相关环节导致失去聘用资格的,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028-89396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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