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
11-29     浏览量:139
岗位名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辅助工作人员(项目制)
工作职责
1、协助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
2、协助仲裁员制作各类仲裁文书,并负责各类文书的记录、复印、校对、送达等日常性事务;
3、负责案件材料的整理和其他有关事项工作。
工作性质:全职
薪资范围:面议
招聘人数:5人
工作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任职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学历证书;
(四)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速录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五)熟悉法律基础知识;
(六)有法院、仲裁院书记员工作经验,优先录用;
(七)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三)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四)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五)其他不宜担任书记员情形的。
岗位申请
申请网址:https://cdtfhr.zhiye.com/zpdetail/270524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