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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13时第四波烟火成都消费券继续发放

11-10     浏览量:79

第四波“烟火成都”消费券11月11日(星期五)13:00:00-20:59:59继续发放

除政府通用券外,商户专享券、汽车消费奖励券福利持续“加盟”

通用消费券(第四波)领取和使用规则

领券时间:2022年11月11日13:00:00-20:59:59在云闪付APP活动页面领取第四波次通用消费券。

消费券面额:消费满600元、300元、100元、50元,可分别使用“200元”“100元”“40元”“20元”4类面额的消费券。

领取规则:手机实时定位在成都的用户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消费券,同一消费者限领取1张,名额有限,先领先得。

使用规则:11月11日领取的消费券有效期为票券到账之时起16×24小时内,具体以云闪付APP-我的-奖励-我的票券显示有效期为准,逾期将无法使用。已领券的消费者可到参与活动的商户,出示云闪付APP付款码使用。

商户专享券

商户专享券是由商户出资提供的专享福利,手机实时定位在成都的用户可通过云闪付APP领取商户专享券,同一消费者在同一商户限领取1张,名额有限,先领先得。

“烟火成都”汽车消费奖励券活动

在现有鼓励汽车消费政策的基础上,可按照纯电动汽车每辆车2000元、其他汽车每辆车1000元叠加领取汽车消费奖励券。申领到的奖励券可在“烟火成都”消费券活动商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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